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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7 人气:0

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土地证变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土地证变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列入交建公司预算,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复(批文号: (邯政字〔2018〕65号)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土地证变更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 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土地证变更,主要包括地籍测绘、宗地图编制,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成安县成安县中郎堡村西,与京港澳高速邯郸绕城东南环相接,路线向东南沿现状邯大线南侧,途经成安县城南、柏营寺、钟楼寺、邢于村、西马庄、漳河村,在蔡屯村东南与大广高速相交,路线向东跨越漳河行洪区后经七里店,在大名府古城遗址规划区北部绕过后经红庙乡、金滩镇南,在北沙窝庙村南进入山东省境内,与山东规划的青兰高速相接,路线全长72.4公里,土地面积5659369.64㎡(8489.01亩)。

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邯郸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改革转型发展实施方案》(邯政字〔2018〕65号)文件批复,邯大高速公路原土地证上登记的使用权人是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项目管理办公室,现需把使用权人变更为邯郸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交投集团办公大楼土地证权利人名称变更为邯郸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境内。

建设规模: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土地证变更约8489.01亩。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土地证变更项目,包括地籍测绘、宗地图编制、地籍调查、不动产名称变更登记代理服务,配合招标人变更不动产权证。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2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2月15日。

2.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土地证变更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招标人只接受一名投标人的投标。按照投标人电子签到时间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的关联投标人参加投标,其余关联投标人不再解密其投标文件,并视为其投标无效。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8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30分,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邯郸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djiaotou.com)、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工业园区创优路9号

联系人:史峰

电  话:0310-8185068

传  真:/

 

招标代理:河北路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478号东院路政后院二楼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波

话:0310-5505068

真:/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0 年8 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铁路、公路、水利)土地证办理项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勘测定界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勘测定界项目合同被解除。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测绘相关专业)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

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

责人信息、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期;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 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b.投标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与投标

截止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前;

c.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

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实施方案:45分

主要人员:20分

绩: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3

评标价的偏

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3.6.1

投标文件相 关信息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还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上述全部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视为相

关截图弄虚作假。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

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

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

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同时报相应政府网

站管理部门。

3.9.3

评标

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

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实施

方案

45分

项目概况

及对项目

的理解

5分

科学合理,得4.0-5.0分;

较为科学合理,得3.0-4.0分;

一般,得3.0分。

服务内容

及服务质

量保证措施

10分

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0-10.0分;

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6.0-8.0分;

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可操作性差,得6.0分。

安全措施

10分

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0-10.0分;

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6.0-8.0分;

措施一般,可操作性差,得6.0分。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

10分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0-10.0分;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 6.0-8.0分;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一般,可操作性差,得6.0分。

后期服务

方案和技术支持体系

10分

方案合理,内容详细,体系完善,可行性强,得8.0-10.0分;

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体系合理,可行性较好,得6.0-8.0分;

方案一般,内容欠详细,体系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得6.0分。

2.2.4

(2)

主要

人员

20分

主要人员

任职资格

与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加8分,最多加8分。

2.2.4

(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其中,F=10;E1=0.1;E2=0.05;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

(4)

其他因素

25分

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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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综合办公室    电话:0310-818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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