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邯馆高速邯郸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等编制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比选人为邯郸市邯馆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选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1 项目名称:邯馆高速邯郸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等编制服务
2.1.2 项目地点:邯郸
2.2 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一标段:项目申请报告,二标段: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三标段: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共计3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比选人指定时间内完成。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履行合同。一标段、三标段: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公路);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二标段:具备国家测绘行政部门颁发的测绘(专业包括: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业绩要求:一标段:近3年(2021年3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交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编制业绩;二标段:近3年(2021年3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交通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或交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编制;三标段:近3年(2021年3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交通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人员最低要求:一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公路专业)。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或土地管理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三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公路专业)。
(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7)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委托人手机号、邮箱号),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东段478号光太集团院内前楼4楼获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9时30分,地点: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东段478号光太集团院内前楼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邯郸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djiaotou.com)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邯郸市邯馆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邯馆高速肥乡服务区(K599+800处南侧)
联系人:吴校明
电话:15831084971
招标代理:河北路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478号东院路政后院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波
电话:0310-5505068